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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新”师———访优秀青年教师黄新

发布时间:2014-09-30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作者:记者 姜敏 鲁海涛

十年前,她走出校园走上讲台,十年后,她说“我不仅要当一个老师,更想要当一个好老师”。

新闻与法学学院的黄新老师,在今年湖北省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与985、211学校的教师同台竞技,用充足的准备与扎实的教学功底,斩获第二名殊誉,为我校省级教学竞赛名次的再次突破。她的学生说“我一点都不惊讶黄老师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

时常一身干练的裙装,热情的笑容,派刚获得校青年教师竞赛第一名的黄新出赛,是我校评委的一致选择。虽然在校曾多次获得教学竞赛名次,可参加湖北省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仍给了她很大压力。比赛于6月20日报名,主办方要求每一位参赛者同时提交20个参赛教学节段。竞赛当天上午,评委于所提交的20个教学节段中当场随机抽选一个,在给定的三个小时内完成该节段的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演示环节的PPT制作;下午,选手进行20分钟的课堂教学展示;随后,又在一小时内完成600字的教学反思。这对教师对于教学内容的熟悉与临场应变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20个节段的范围之大,意味着参赛教师并不是教好一堂比赛的课,而是要教好整门课。整整一个暑假,黄新老师都在为比赛做准备。将熟悉的教学点更加熟练的记忆下来,每一节段的课程,从基本的PPT制作练习,在有限时间内讲授,到重点难点的突出,与现实热点问题相结合,都需要不停的准备和反复改进。

8月21日上午,她接到的教学讲授内容为“婚姻法中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制度”。讲授中黄新老师以现实案例契入,将诉讼冲突点和司法解释紧密结合,例如暑期非常热门的电视剧《离婚律师》中的片段,就是她讲课中的例子之一。法律知识的生活化解读、司法条款的严密推理、课程要点的深入浅出,教学手法几近完美。陪同参赛的新发学院院长助理余林说到:“黄老师自如大方的气度,在讲授的课堂上场景代入感强,以其极具感染力的表达和精彩的知识呈现效果,赢得了在场评委和观摩者由衷的热烈掌声。”

赛后,黄新老师总结道,参赛讲课一定要与评委会要求的教学要点相贴合,这些要点都是老教授提出,并与学生讨论出要点总结,更加贴近学生的需求。在教学中,因为她教授的《婚姻法》是偏向于实用性的法律,加进社会热点的案例,也更容易让学生们理解。

经此一役,虽然收获了荣光,她也了解到了自己平常在教学设计方面的些许不足。以前教学设计都是凭着自己的经验一点点摸索,现在则有了一些系统的认识。将自己的特色融入新学期的教学设计中,则是她最大的追求。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荣誉的取得固然是艰辛付出的汇报,但也是不固守成法,善于破旧立新的最好结晶。依照科目特点,破旧立新,因势施教,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一直是黄新老师的教学诀窍和坚守。

“我讲课从来都不是照本宣科,书本中的例子有些太陈旧,很难提起学生的兴趣”。她说道。真实的案例,全面深入的讲解都是黄新老师课堂气氛活跃的重要原因。课堂上,她会在书上挑出重点,让学生主动去学习,对于重点中晦涩难懂的、有隐性意义的,她会结合实例给出解释。

不仅如此,她还时常将自己经手的真实案例,拿出来让学生自己分析,提出看法。为了让理论活起来,她会带领学生去“真实的”法院旁听,让他们看一看现实中的法庭是如何运作的。当观摩过法庭运作后,许多学生都破灭了在电视里得来的“精装律师”梦。面对学生的失望,黄老师说:“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现实与理想的差距,而且将来他们面对的环境也将是这样,有了全面的了解才能有全面的应对方式,这也是我一直坚持的法学一定要有实践课的原因”。

这一番铿锵的话语,彰显了她律师与教师的双重特点,也是在律师实践中的深深感悟。除在校任教外,她是律师所的兼职律师。曾以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师的身份担任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公司的诉讼代理人,为该公司挽回了近伍佰万元的经济损失。现在的她,在做代理律师时,遇到案子,第一反应就是如何将其带到教学中去。她还是我校法律援助中心的负责人,多次担任法律援助律师,带领学生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极大提升了了我校的对外形象。

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学生还是老师,来找到她询问关于律法方面的问题,她也都会积极的给予解答。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黄新老师的成功无疑是一个极好的注解。因为成功从来不是随随便便的。黄新老师从教至今已有10年,10年中她在教学路上越走越稳,越走越成熟。正如她最后对记者说的那样:“以前将教师当做一种职业,想在则加了更多的激情与追求在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