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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人〔2021〕25号(关于开展2022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3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试行)》(院人〔2020〕12号)文件(以下简称《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我校2022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5年的专职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近两年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任期目标考核合格;近三年内无国内外进修、访学及其他外出合作交流经历。

二、选派条件、相关待遇及管理要求

按照《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经费及资助名额

学校向访学教师资助研修费用总额的80%,访学教师承担研修费用总额的20%。

每个教学单位可申报1至2人,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分管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及学校相关专家进行审议,确定候选访学教师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后报出。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访学对口学校为武汉大学。

(二)访学时间为2022年3月-2023年2月。

(三)申请访学教师可以与导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申报,也可以按照志愿申报,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申请志愿顺序,依次向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沟通联系。

五、时间安排

(一)11月29日-12月3日。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武昌首义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二)12月6日-10日。各院部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及申请人学习工作计划安排,选拔推荐访学教师,并将申报人材料及《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报教师发展中心。

(三)12月13日-24日。教师发展中心根据选拔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教师申报志愿与武汉大学继续教育中心落实导师。

(四)12月27日-2022年1月10日。专家审议,确定候选访学教师名单,并报校办公会通过。

(五)访问教师与所在院(部)约定访学任务、研究目标及预期成果,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六)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审核通过后的访学任务、目标及预期成果与访学教师签订《武昌首义学院培训服务协议》。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精神,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访学教师派出以不影响院(部)正常教学工作为前提,访学教师访学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在派出前与所在教学单位协商决定。

(三)访学教师未经批准,不得延期出访,变更访学单位和访学时长,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或变更,应提前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并提供访学接受单位同意函,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批,否则取消访学资格,并承担全部访学费用。

武昌首义学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