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阅读次数:NaN 【字体: 大 中 小】
各院(部):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校选派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及
本次选派学校推荐申报名额为1人,各院(部)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1人申报,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择优推荐。
二、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工作安排
1. 院(部)推荐(2022年4月28日-5月9日)
各院(部)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将人选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各院(部)办公室将填写好的《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于2022年5月9日17:00点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逾时报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请务必确保《推荐表》《一览表》中各项内容均填写完整,且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信息完全一致。
2. 学校遴选(2022年5月10日-5月18日)
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择优推荐,并2022年5月18日17:00点前报送省高师中心。
3. 省高师中心推荐遴选(2022年5月19日—5月30日)。
省高师中心根据选派条件及指标情况,按照要求组织专家审核推荐材料,通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于6月1日前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送武汉中心。
4. 武汉中心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须在申报前与所申报学校及导师取得联系,确保入选后可被顺利录取。申报人员须提前请申报学校的导师及管理部门在《推荐表》中最后两栏填写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如确有不便,可由申报导师手写同意接受的说明,并签字。说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与其他纸质、电子材料一起提交。
2.申报者一旦录取,院(部)要对其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安排,保证其全程参与学习,不得退出或延期,确保我校推荐名额完成,避免造成推荐名额的浪费。无故未成功注册或中途退出的,将缩减甚至取消我校下年此项目的名额指标。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