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教师指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阅读次数:NaN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迅速、有效地培养出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突出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13]119号)及《武昌首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管理若干规定》(院人〔2016〕19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青年教师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2020年后新入职的讲师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2.其他需要被指导的青年教师。
二、工作内容
1. 确定指导教师
(1)2020年后新入职的讲师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由院(部)选派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
(2)其他需要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向院(部)提出申请,由院(部)根据情况选派相应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应高于被指导教师。
2. 申报流程
(1)指导教师和被指导青年教师形成指导意向后,完成《指导青年教师计划书》(见附件1),报院(部)审核;
(2)各院(部)将本单位《2021年指导青年教师名册》(见附件2)及《指导青年教师计划书》报教师发展中心审核;
(3)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后反馈信息,各院(部)组织实施。
3.考核办法
(1)指导期满,指导教师及被指导教师撰写培养小结,并填写《青年教师培养鉴定表》(见附件3),报院(部)办公室;
(2)院(部)对照《指导青年教师计划书》中培养目标、培养措施、指导计划及验收方法,考核是否达到预期指导效果,并将考核意见及《青年教师培养鉴定表》报教师发展中心;
(3)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并备案。
三、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
四、工作要求:
青年教师指导工作不仅关系到青年教师的培养,而且关系到指导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切身利益,各教学单位要做到以下几点:
1.高度重视,安排合理,有序实施。
2.在申报审核与考核评价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认真、实事求是。
3. 关心教师成长,及时帮助教师解决指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指导过程管理。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指导青年教师计划书
附件2:2021年指导青年教师名册
附件3:武昌首义学院青年教师培养鉴定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5日